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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看婴儿,护士将引产婴儿救活送人(一个护士为了好玩)

发布时间:2023-05-28 22:12:58  来源:整理  编辑:育儿经验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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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中,护士选择了救活婴儿,但是事后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医院和婴儿的父母,而是私自将婴儿送与亲戚,仅从道德层面出发,这个行为也是需要指责的。他们不仅没有为这名护士算账,甚至根本没有仔细看新闻报道,我看她的工作不是护士,而是敬职敬业的新生儿调换师了。

1、一个护士为了好玩,调包了5000个婴儿,对此你怎么看,是不是应该枪毙?

一个护士为了好玩,调包了5000个婴儿,对此你怎么看,是不是应该枪毙

最后一支多巴胺:急诊执业医师,遇见许多人,碰见许多事!我想问的是:有人会相信这种新闻报道吗?凡是有脑子的人,应该都不会相信吧?凡是有正常思维的人,应该都会嗤之以鼻吧?12年,也就是4380天。4380天里调换5000名新生儿,抛去各种节假日、病假、轮休等休息时间,也就是说,这名护士,即使在12年里天天上班,不休息的话,平均每天也要调换1.14名新生儿,

我看她的工作不是护士,而是敬职敬业的新生儿调换师了。最重要的是,护士在工作期间,绝不可能有机会轻易去调换新生儿,更加不可能12年来不会被人发现或漏出蛛丝马迹,抛去处处存在的监控不谈,在医疗行业中,尤其是在住院病人之中,是有着严格的查对制度的。打个比方,为什么输液时,每换一次药水,护士都会问病人叫什么名字?打个比方,为什么做手术时,麻醉师、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都要反复核对患者的性别、姓名、手术部位等信息?打个比方,为什么每一个住院病人的手腕上都要佩戴标有个人信息的腕带?最重要的是:无论是产妇还是新生儿,在住院期间,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护士来看护,除非这个护士是不眠不休的怪物,

在调换了5000名新生儿后,而不被同事或家属发现,有可能嘛?多巴胺曾经说过:不要把别人当傻子,除非你自己是傻子!关于这种新闻,或者这名护士的话,只要动动脑子就可以想明白。让我心痛的并不是这件发生国外的新闻,我也不关心这名外国护士为什么要信口开河!我关心的是,我痛惜的是,我身边,我的朋友中,我的粉丝中,我的同胞中,竟然有着许多不动脑子的愤青!他们不仅没有为这名护士算账,甚至根本没有仔细看新闻报道,

有人还在认为这是一名中国护士,有人还在义愤填膺的抨击着医疗制度,有人还在痛心疾首、做模作样的质问着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他们只看标题不读内容,他们凡事总认为中国的医务人员良心坏了,他们动则以爱国人士、热心群众自居,殊不知,这些没有头脑、思维混乱、信口开河之辈,才是谣言的根基,才是急需要改变的现状!不要试图反驳,说的就是你!让更多人了解更多一点!。

2、故城一医院两护士给男婴输错液引热议,院方回应:涉事护士按待岗处理,已向家长道歉,并按时为婴儿体检,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类似问题已出现很多次。比如许昌市立医院给患者输错液赔偿患者4500元、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一护士工作疏忽,给一女婴输错液为什么此类事件杜绝不止?对于这件事,我有两个观点:1.和目前临床护士工作量大、考核多有一定关系,很多科室的护士都是超负荷工作,忙中出错,从感情角度上可以理解;2.护理核心制度之一的《查对制度》明确指出,护士在执行医嘱,做各项护理操作、治疗前,要认真执行“三查七对”,

3、护士将引产婴儿救活送人,被生母知道后索赔百万并被刑拘,你怎么看?

这个案件非常具有戏剧性,我们可以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对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做一个简答的分析。首先厘清当事各方的法律责任,对于母亲而言,中国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明确指出妊娠晚期引产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的“关爱女孩行动”方案中提到禁止怀孕28周以上的引产。然而这只是一项指导意见,尚未落地成为法律,

所以,女孩的引产行为并不违法。医院方面在这起案件中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医院对于引产婴儿的管理登记手续不才会让职工钻了漏洞,瞒着医院救活婴儿并送于他人,而对于护士,我国的《刑法》中对拐骗儿童的犯罪进行了明文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法院对于护士的判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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