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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刚出生是善还是恶,婴儿是恶人(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

发布时间:2022-08-15 19:28:36  来源:整理  编辑:怀孕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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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件的发生,究竟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呢。“自耕自种复自收,不知尧舜是我君”,这种田园诗般恬淡和谐的中国人治文化,产生出的只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人性又如何,西方和中国也是各说各话,这种人缺乏共性能力,是天生的恶魔,他们也只不过是接受父母从小灌输的教育观念罢了。

1、广西大学教授和律师丈夫被儿子杀死,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

广西大学教授和律师丈夫被儿子杀死,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

与其说广西大学教授夫妇教子无方,缺乏对孩子必要的陪伴。而我个人更倾向于一些孩子其实生来就“人性本恶”基因总会突变,并且后天的教育无法从根本上重塑一个人,事件回顾:2020年8月4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为两夫妻。受害女子姓陈,系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导师,受害男子姓黄,系广西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犯罪嫌疑人则是他们的儿子黄某阳。

对于此事件的发生,究竟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呢?我是这样认为的: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很多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出了国门,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就渴望自由,而这些孩子的父母从小就教育他们,海外有多自由,国内有多阴暗。他们也只不过是接受父母从小灌输的教育观念罢了,个人认为小孩子尽量不要在太小的年纪就出国。不得不说,越是薄凉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越懂得感恩,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普通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就成为什么样的人。个别天性好的人,无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都会是一个好人,而有些天性不好的人,无论你给他创造多好的条件?他都是一个恶人。比如黄某阳,假如父母纵有千般不对,都不是被杀害的理由。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父母不合格但是他们的孩子也不见得个个是杀人犯,个个杀害自己的父母,

假如父母以不正确的方式对待你,但这绝不是你杀人的理由。请不要再说什么父母有罪论,原生家庭的影响等等,现在的网络上似乎存在着这样一股风气。假如被害人有一点做的不对,似乎他们就活该被杀,而杀人犯总是有苦衷的,应该被理解。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为什么不能冷静客观的,不带情绪的好好分析一下呢?杀人犯性格有问题,谁挨得近谁倒霉,

个人认为,黄某阳是典型的索取性人格和易怒易暴躁冲动性性格。而这种人缺乏共性能力,是天生的恶魔,刑法上有一种叫做“天生犯罪人”的理论。大体意思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会注定犯罪,并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的基因导致。(被害夫妇案发现场)现在这个社会总说,孩子难,孩子不容易,学业压力大,而很少有人说中年人的不易,中年人的苦。

2、人刚出生是善还是恶?

2、人刚出生是善还是恶

漫话“人之初,”畅谈“恶与善”,人从哪里来,西方和中国各说各话。人性又如何,西方和中国也是各说各话,由于对这些人最基本问题的不同解释,建构出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文化制度。西方人说他们的初祖是夏娃,夏娃生活在美丽的伊甸园里。由于经不起诱惑,偷食了禁果,怀上了身孕,被上帝逐出伊甸园,无视上帝的旨意这还了得,真是大逆不道。

罪恶的行为产生罪恶的结果,之后,生下的孩子尽管是无辜的,但是因为夏娃的缘故,他们与生俱来地带有原罪,因而,西方人认为:人之初,性本恶。由于这个假设派生出的西方文化也认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是人的本性,荷兰的哲学家斯宾诺莎说:每个个体应竭力保全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法律与权利,人追求私利的欲望一旦终止,人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萨特更极端,认为“他人即地狱”,因而,道德秩序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西方的法制体系是在“性恶说”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丢掉这一假设,西方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就会完全崩溃。人们争相趋利的结果,便带来激烈的竞争,竞争要有序,便产生了法治,行为由权利界定,执法由权力制衡,法制的完备导致了法治的完善。把人们趋利的欲望规范法律框架之内,于是,产生了市场经济,

中国人说华夏的初祖是女娲。丨女娲生活的年代,灾害频繁,天塌地陷,淫雨不断,女娲炼石补天,止住淫雨,然后,又捏泥巴造人,由于捏得太慢便进行革新,改变造人技术,用一段绳子蘸上泥浆,用力一甩,甩出的每一滴泥浆就变成一个人,培育万物的泥土,在女娲的手中造就了人类。女娲勤劳勇敢,作风正派,令后人敬仰,因而,中国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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